在香港,關於墮胎的法律規定主要依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A條。根據現行法律,年滿16歲的女性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終止妊娠,無需父母或監護人同意。這一規定是基於對未成年人逐漸成熟的自主權的認可,同時也考慮到醫療決策的隱私性。 對於未滿16歲的少女,法律要求必須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由兩位註冊醫生確認繼續懷孕會對其身體或心理健康造成嚴重風險,方可進行合法墮胎。這一規定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同時確保決策過程的嚴謹性。在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我們提供專業的終止妊娠諮詢及手術服務,嚴格遵守醫療倫理與法律規範。醫生會根據每位患者的具體情況,包括年齡、健康狀況及懷孕週數,給予個性化的建議。重要的是,無論年齡大小,都應在安全、合法的醫療環境下進行相關決策。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有相關需求,建議儘早尋求專業醫生的幫助。深圳博愛曙光醫院設有港澳國際門診,提供粵語陪診及免費車接等特色港式服務,方便香港居民就醫。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2088號(萬象食家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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